完整的证据链,帮助物流公司漂亮打赢运费官司
作者:翟东卫、杨峰、孙达仁
在物流行业中,拖欠运费的情况很是常见。很多物流企业最后不得不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索运费和相应的损失。但是在实际诉讼中,很多物流公司因为向法院提供的证据不足,导致案件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或者被迫撤回起诉,托运人便更加理直气壮地拒绝支付运费了。为保证在运费官司中,掌握绝对的主动权,物流公司应该向法院提交完整的证据链,把每个环节都以证据的形式呈现出来,这样才能稳操胜券,拿回运费。那么打运费官司,物流公司需要提供什么证据呢?哪些的证据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呢?
所谓完整的证据链就是能帮物流公司打赢官司的证据材料的总和,能够在运费纠纷中对需要物流公司证明的事实起到强有力的证明效果,能够完美呈现整个案件系列真实案情的所有证据总和。根据笔者从事物流律师12年的生涯,认为一个追索运费官司完整的证据链需要以下证据:1、证明业务关系真实存在的证据;2、证明物流企业已经履行完毕物流合同所约定义务的证据;3、证明托运人应付运费具体金额的证据。
一、 证明业务关系真实存在的证据
何为证明业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即能够证明托运人委托物流公司运输货物之事实的证据,这是打运费官司的首先必须证明的事实,是物流公司向托运人追索运费的基础。在前面几篇文章中,笔者也有提到过曾遇到多起案件中物流公司因为仅提供私人QQ聊天记录,而托运人抗辩说物流公司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私人QQ系托运人员工的QQ而导致案件被驳回诉讼请求或被迫撤回起诉。所以为了避免这样的问题出现,在诉讼中应该整理出如下证据材料,以证明业务关系的真实存在:
1、运输合同。书面运输合同是能够证明双方业务关系存在的最普遍的证据,但值得注意的是合同必须是经过对方签字盖章,特别是托运人是公司的,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公司公章,单纯的客户销售人员或负责人签字是不够的,但如果客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已经签名了,则可以不再加盖客户公司公章。
2、委托书、装箱单、形式发票、提货单、运单、报关单等类似单证。此类单证在运输业务中是经常出现的单证,如果这些单证上面加盖了客户公章,那么就能达到证明业务关系存在的效果。但物流行业仍存在为了省事,仅仅通过QQ传输此类没有加盖公司公章的单证,然后就开始为客户提供运输服务。其实这样是有一定弊端的,如果没有别的证据辅助证明,这类没有原件的证据材料很有可能不会被法院采信,从而导致物流公司败诉。为了避免没有原件的弊端,所以要求对方传送这些单证的时候,最好用企业QQ或企业邮箱传送。一旦发生诉讼,就可以将该QQ聊天记录或邮件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若没有相反的证据,法院一般都会采信该QQ聊天记录或邮件,同时采信该QQ聊天记录或邮件中出现的上述单证。
3、对账单、还款(运费)协议书、欠条等类似文件。这些文件一般是在运输业务完成后形成,其中对账单是一项很重要的证据,具有多项证明力,加盖公司公章或有托运人签字的对账单具有证明业务关系往来的证明力;若物流公司没有对账单,对方签署或加盖公司公章的还款(运费)协议书或欠条也是能够达到类似的证明效果。
4.银行流水、电子数据资料。实际操作中,银行流水和物流公司提供的未盖章证据、私人聊天记录,法院有可能会采信物流公司与托运人存在业务往来的观点。
5、录音录像。如果上述证据都没有,录音录像便是物流公司的选择。录音录像,有一定的操作技巧,物流公司最好能够选择托运人负责人、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进行录音,让对方在录音录像文件中主动承认委托物流公司运输的事实,当然物流公司可以说一些诱导性的语音实现这样的目的。
二、 证明物流公司已经履行完毕物流合同约定义务的证据
证明了物流公司与托运人存在运输关系之后,就需要证明物流公司履行了运输货物的义务。因为在运输合同中,物流公司作为承运人,义务就是运输货物,物流公司追索运费的前提就是履行了运输货物的义务,其中因为收货人拒收货物、收货地址送达不能等非物流企业原因导致的交货不能的情况,在法律上属于物流公司已经完成了运输货物的义务。证明物流公司已经履行运输合同义务证据的主要有:
1、交、收货凭证。此类证据包括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仓单、运单等可以证明收货人已经签收货物的书面凭证。正常情况下,收货人签收货物,都视为物流公司已经完成货物运输,履行了运输合同义务。
2、收货人出具的拒收凭证、有关单位证明、送达不能证明文件。此类文件主要用来证明:收货人非物流企业原因拒收货物、货物损失的原因非物流企业原因、货物因地址不详而送达不能等,因为导致运输目的最终没有实现的原因不能归咎于物流企业,但是物流企业因为付出了实际运输行为,法院几乎都会判决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运费。
三、证明客户应付运费具体金额的证据。
毕竟是运费纠纷,在证明存在业务往来和履行了合同义务后,最为重要的就是证明运费的具体金额。关于运费的具体金额,根据笔者多年来的诉讼经验,下列证据可以作为证明客户确认了运费:
1、对账单。签字盖章的对账单,是物流行业最为普遍确认运费的形式,但法院仅仅采信有签字盖章的对账单原件,没有原件的对账单法院一般都不会采信。但是如果没有签字盖章的对账单原件,那就要提交对账的聊天记录,以证明该对账单的真实性。如果对账单是通过网络在双方之间进行传送,那么物流公司就要证明与物流公司对账的QQ或邮箱是托运人QQ或邮箱,故最好要求托运人用企业QQ或企业邮箱传送对账单。如果托运人不是企业QQ或企业邮箱,最好是在盖章的运输合同中确认托运人的QQ或邮箱,这样就可以证明与我们对账的QQ或邮箱是托运人的QQ或邮箱了。
2、运费支付承诺书、还款计划书、欠条等文件。如果双方没有进行对账,同时客户又拖延支付运费的情况下,最好要求托运人签署运费支付承诺书、还款计划书、欠条等文件,书面证据的证明力非常高,法院一般都会采信。物流公司在签署盖章的运费支付协议、还款计划书等文件中注明所拖欠运费具体金额。值得注意的是所欠金额的表达方式,做好能作出“截至XX年XX月XX日,客户甲确认仍拖欠物流公司运费人民币XX元”等类似的表述,防止在后期打官司中出现歧义,导致不必要的损失。
3、微信、QQ、邮箱往来记录中确认。在平时使用微信、QQ、邮箱进行业务往来时,引导客户确认运费金额,例如引导对方打出或用邮件回复:“确认、确认金额、金额确认”等字眼。甚至物流公司可以适当性多报一点金额,让客户反驳物流公司,引诱其确认正确的金额。
4、录音录像。利用手机录音录像确认运费金额,一定要注意对方电话号码使用者的身份,最好是财务人员、公司负责人等能够对运费金额确认起到决定性作用的人。
5、运单结合报价单。如果没有对账单、没有运费支付承诺书、聊天记录确认、对方拒接电话,那么物流公司就要寄希望于物流公司前期的报价单了。根据物流公司运输货物的运单(有重量)结合当时给客户的报价单(有单价),计算出运费的具体金额。
没有发生纠纷时,大部分物流企业都不知道自己不规范的操作存在多少法律隐患。所以,希望大家可以在纠纷发生前,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包括接单、对账等各个环节,在实际操作中提高法律意思,有意识地收集证据,这样才能做到一旦发生纠纷,立马准备出完整的证据链,完美赢得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