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信息Industry Information

欧盟碳边境调节CBAM法规生效及影响

来源:刘嫱律师发布时间:2023-05-23浏览量:556

1.png

5月16日,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法规案文被正式发布在《欧盟官方公报》(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on)上,标志着CBAM正式走完所有立法程序,成为欧盟法律。

根据欧盟官方公报,CBAM将于2023年10月1日正式启动,2026年正式实施。其中,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在此期间,企业只需履行报告义务,即每年需提交进口产品隐含的碳排放数据,不需要为此缴纳费用。从2026年1月1日起,企业不但要报告每年进口产品的碳排放数据,还要支付对应的碳排放费用。CBAM将从2026年至2034年逐步强化,推进速度将与欧盟碳交易市场中免费配额逐步取消的速度保持一致。(欧盟碳市场将从2026年开始削减免费配额,直到2034年全部取消)。

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简称CBAM, 俗称“碳关税”或“碳边境调节税”,是指一国/地区在实施国内/区域内严格气候政策的基础上,担心国内/区域内的严格的环境和气候政策导致相关“高碳产品/产业”向政策宽松的国外/区域外转移(即所谓的“碳泄漏”),从而破坏该国/该地区和全球的气候努力,因而要求往国内/区域内进口高碳产品缴纳相应的税费或碳配额。

CBAM运行机制:

1.碳边境调节机制涵盖的货物的欧盟进口商将需要购买碳边境调节机制证书。这证书价格将根据欧盟排放交易体系配额的每周平均拍卖价格计算,以欧元/排放的二氧化碳吨数表示。

2.申报清缴:在每年5月31日前,申报人需向CBAM执行机构申报上一自然年度其进口产品数量及其所含碳排放量,以此确认将要缴纳的与上述排放量相对应的CBAM电子凭证(即CBAM证书)数量。一张CBAM证书对应1吨碳排放量。

3.回购抵消:年度清缴完成后,CBAM执行机构应回购申报人账户上多余的CBAM证书,回购价格为申报人购买时支付的价格,回购数量上限为申报人在上一年度购买CBAM证书总数的10%。若回购后,申报人账户上仍有多余证书,则由CBAM执行机构在7月31日前清零。

4.如果非欧盟生产商能够证明他们已经为第三国进口商品生产中使用的碳支付了价格,则欧盟进口商可以全额扣除相应的成本。

5.若未完成CBAM清缴义务,则申报人将受到处罚,需补足未交的CBAM证书,且根据上一年度CBAM证书平均价格的3倍缴纳罚款。

影响

欧盟CBAM首先覆盖钢铁、铝、化肥、水泥和电力行业。根据相关出口数据估计,中国钢铁行业受欧盟CBAM影响的贸易额高达160.86亿人民币,按照652-690元人民币/吨税负计算,欧盟进口商(或中国出口商)将为此支付碳关税26-28亿元人民币;中国铝制品行业受欧盟CBAM影响的贸易额高达90.6亿元人民币,按照4295-4909元人民币/吨税负计算,欧盟进口商(或中国出口商)将为此支付碳关税26-28亿元人民币。如果CBAM在未来覆盖欧盟碳市场下所有行业,包括石油石油化工产品、钢铁、塑料、铝、玻璃、纸浆造纸、砖瓦陶瓷、石灰石膏水泥及化肥等,中国出口欧盟受影响的贸易额将占出口欧盟总额的12%,约427.5亿美元(2757亿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