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近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通知中指出,无船承运业务审批取消,将改为备案制,目前新的备案办法尚未出台,我协会接省交通厅通知,即日起暂停办理无船承运证书相关业务,待新的备案办法出台后,再进行办理,望广大会员周知!
深圳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