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announcement

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24-03-01浏览量:1734

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为规范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经营秩序,完善行业统计制度,掌握行业运行和发展信息,根据商务部《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9号)文件规定,凡于2023年12月31日前依法注册并经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法人备案或分支机构备案)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需于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2023年度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备案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业务备案流程如下:

一、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请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网站:http://iffe.mofcom.gov.cn/corp/notice (平台操作流程请参考“附件一”。如有疑问,请咨询平台客服电话:010-67870108),填报业务备案(表三)(填报数据应为2023年度企业业务情况)。

填报注意:

  1. 商务部平台应用中的原选项“对外贸易-服务国际货代”现已变更名称为“对外贸易-国际货运代理信息管理应用”或“对外贸易-服贸统计监测”,进入应用-业务数据填报-业务备案-点击 “新增选择2023年度”。

  2. 进入商务部平台,请使用IE浏览器,如无法正常显示请按提示https://ecomp.mofcom.gov.cn/pages/login/ie1.html 设置浏览器。

二、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中表三数据填报完成之后,请保存为“已上报”状态。直接打印已填报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三)》,由法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在表三空白处写明表三填报联系人及电话。请将表(三)邮寄至深圳货代协会或扫描后发邮件至货代协会邮箱。协会在收到文件3-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核,企业可网上查看审核结果。表三数据填报注意事项,请参考“附件二”。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B区16楼16B03-a室  深圳货代协会收  电话:0755-83737356、0755-83737401

收件邮箱:hdbeian@siffa.org.cn(请在邮件主题注明“企业名称+表三


请点击下  附件  载查看

附件一:《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流程》

附件二:《业务备案表》表三录入注意事项



深圳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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