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网上录入资料,保存为“上报待审”状态
(商务部统一平台录入信息如有疑问,请咨询统一平台电话:010-67870108)
1、打开网页 http://iffe.mofcom.gov.cn/corp/notice,按要求注册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账号,如何注册及申报企业备案业务请下载此页面《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信息管理操作指引》(http://iffe.mofcom.gov.cn/corpfile/downLoad?type=hd),注册时选择应用为:对外贸易-服贸统计监测或“国际货运代理信息管理应用”;如以前注册过商务部统一平台账号,请“增加应用:对外贸易-服贸统计监测”或“国际货运代理信息管理应用”。
2、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中按要求操作企业备案(业务数据填报-国际货运代理),请仔细阅读操作指引;
3、在所属地区框中选择“深圳市商务局”。其中法人企业适用《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一)》(以下简称备案表一);分支机构使用《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二)》(以下简称备案表二;分支机构其中注册资金填“0”);
4、资料填写后保存上报(除“企业网址”为非必项外,其他内容必须全部填写;“业务类型范围”按企业许可经营范围勾选);
5、打开企业备案记录将备案表打印出来;
6、法人企业将备案表(一)打印出来后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7、分支机构将备案表(二)打印出来后,法人签字并加盖法人企业公章(母公司须先备案)。
填报注意事项:
1.“运输方式”必须勾选且须达到以下条件:
勾选海运,注册资金须达到500万元人民币;
勾选空运,注册资金须达到300万元人民币;
勾选陆运,注册资金须达到200万元人民币;
勾选海空陆三项,注册资金须达到500万元人民币;
勾选“多式联运”,需运输方式(海运、空运、陆运)勾选两种或两种以上;
勾选“国际快递”,需提供国家邮政局颁发的 国际快递经营许可证。无许可证,不可勾选。
2. 企业工商执照经营项目中需有“国际货运代理”相关业务,方可备案。
特别提示:建议使用微软浏览器,如无法正常显示请按https://ecomp.mofcom.gov.cn/pages/login/ie1.html 提示设置浏览器
二、首次备案所需提交资料:
1、请提供企业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 基本信息”截图,加盖公章;
(查询网址: https://amr.sz.gov.cn/outer/entSelect/gs.html )下图供参考:
2、请提供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 许可经营信息”截图,加盖公章;
(查询网址: https://amr.sz.gov.cn/outer/entSelect/gs.html )下图供参考:
3、总公司完成备案表(一),分公司完成备案表(二)。将备案表正反两面(即备案表和法人保证页)打印后法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分公司还需提交母公司的备案表(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提供身份证正反两面);
7、备案要勾选“国际快递”的,还需提供 国际快递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注意事项:
备案表(一)或备案表(二)长期有效(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备案表(一)或备案表(二)背面需法人签名及盖公章方有效;
备案表信息有变更,需变更后30日之内办理备案变更。
协会咨询电话:0755-83737356
补充资料邮箱:hdbeian@siffa.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