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深圳市交委为做好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航空、港航子项的审核发放工作,根据《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交规〔2018〕3号)(见附件1)相关规定,编制了《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航空业(深圳飞子项)及港航业项目实施细则(深交规〔2018〕9号)(见附件2)。
市交委拟定下周开展2018年港航产业资助的申报工作,请各申请单位参照附件3内容及格式准备材料和数据。
特此通知。
深圳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