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自2012年11月1日起开始试行“营改增”工作,在运行过程中,货代企业出现了一些困惑和不明之处。为了“营改增”工作顺利展开,也为了让国税局领导更多地了解货代行业的具体运作模式。协会与福田区国家税务局联系沟通之后,决定召开一个小型的座谈会。
座谈会于2012年11月15日(周四)上午10:00在福田区国家税务局19楼北会议室如期举行。由于会议室座位有限,我协会仅组织了福田辖区21家会员企业近40人参加。福田区国家税务局毕立明副局长、十二科李哲科长及相关各科室的工作人员10余人出席此次座谈会。
会议由福田区国家税务局的李哲科长主持,协会首先安排参会专家介绍货代运作模式以及财务方面的流程,然后毕局长和李哲科长及相关科室领导就协会归纳的企业所反馈的21个热点问题一一解答。交流会采取了开放、畅所欲言的形式,场面热烈。在某些不明确的问题上,国税领导与企业讨论热烈,最后毕局长都给予明确的回复,让参会人员吃了定心丸。协会提出“为何船公司不开发票”的问题,李哲科长指出,从11月12日国税下发的文件中(国税局网站上可查到)有明确的说明,船公司必须开发票,而且只能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前没开是因为政策不明朗,目前这个问题已得到解决。
由于需解决的问题较多,座谈会至12点多才结束,参会人员一直认真记录。交流结束后,许多会员企业仍不愿离开,围着税局领导继续请教,同行间也相互交流。大家一致认为此次座谈会收益颇丰。同时也非常感谢福田区国税局能为企业提供如此宝贵的学习和交流机会,通过企政双方的沟通,相信未来操作将会更加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