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并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从8月1日起至年底,将扩大至10省市,广东、深圳也将于11月1日起试行。由于营改增政策的出台,将对深圳物流、货代企业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此,协会联合深圳市地税局为我会员企业免费举办“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宣讲会,现场解读营改增对货代物流行业可能产生的利与弊。
宣讲会于
王媛处长针对货代行业的特点,列举了试行前后的不同处,强调“由于税制的不同,税率的高低不代表税负的高低”的观点。王处指出从表面上看目前货代行业收取的营业税是5%,试行后增值税是6%,但增值税是销项税抵扣进项税,试运行后企业的固定资产可以作为进项税进行抵扣,最后交税可能比原来还低。营改增对货代是否有利,不能仅从税率高低来评论,要看未来变化趋势,这需要经营者规划企业未来发展方向,以实现利益最大化。
王媛处长还将与营改增政策有关的7个国家财税发布的通知告知参会人员,以便网上查阅。在深圳市地税局网站首页还可以查看到关于营改增的相关问题解答。
整个宣讲过程,参会人员认真记录,宣讲结束后,协会设立了提问环节,参会人员纷纷就自己公司出现的相关问题提问,现场气氛活跃,王媛处长一一解答,让会员解惑。此次宣讲会圆满成功。
深圳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
201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