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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船承运业务政策宣讲会顺利召开

来源:发布时间:2011-05-27浏览量:315

 

 

 

 

 

 

 

 

 

 

 

 

 

 

525下午,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港航处主办,深圳货代协会承办的《无船承运业务政策宣讲会》在竹子林交通枢纽大厦四楼会议室成功举办。宣讲会邀请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北京海商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和上海骏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专家,围绕交通部201010月下发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可选择投保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保证金责任险的方式申请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这一政策进行了解读。我协会有60多家企业80多人参加了宣讲会。

由于交通运输部规定从2010111日起,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可选择投保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保证金责任险的方式申请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该政策的出台,受到货代企业极大的关注。至20114月底,全国已有560家物流、货代企业通过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保证金责任险的方式申请退还保证金或新申请无船承运人资质(其中110余家企业新获取无船承运人资质,450余家企业通过购买责任险的方式退还保证金),累计为企业释放流动资金合计超过1.7亿元人民币。

宣讲会上专家给企业详细地讲解了责任保险的由来、申办条件以及网上操作程序等,并发放《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保证金责任保险》投保手册以及综合物流ERP解决方案等相关资料,专家还特别指出,无船承运责任保险效力等同于无船承运保证金,所承担的赔偿也一致。会上还设立专家答疑环节,参会人员积极提问,现场气氛热烈。通过二个多小时的宣讲,参会企业了解了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保证金责任保险的申办流程以及拥有无船承运资质的重要性。会后许多参会人员留下专家的联系方式,便于日后咨询。

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保证金责任险出台,帮助了中小航运企业缓解流动资金压力,充分利用航运金融资源,为企业创造更加便利的经营环境。目前深圳有440家货代企业拥有无船承运人资质,该政策的解读也顺应了广大货代企业的要求,本次宣讲会获得了交委的大力支持,也说明市政府越来越重视货代行业对深圳港航业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货代协会还会举办相关宣讲会,让更多的货代企业了解政策,合法经营,维护深圳货代市场的稳定发展。

 

                 深圳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

                    201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