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近几年来,航空公司垄断向货代、货主企业多收燃油附加费的现象突出,2006年2月以来,美国、加拿大和欧盟陆续对在正常航空运费以外,向广大货主、货代企业收取各种附加费的从事国际货运业务航空公司进行反垄断调查,并对10家航空公司处以近13亿美元的罚款。2006年6月, 世界各地30多个代表不同利益群体的原告在美国联邦法院纽约东部地区法院对30多家航空公司提起反垄断诉讼,指控被告通过商定燃油附加费、安全附加费、战争风险附加费、 美国海关附加费等正常运费以外的额外费用、共同约定取消或阻止价格优惠、约定收益额和客户分配方案等违反美国反垄断法的行为,合谋操纵、提高、维持或固定航空货运服务价格,使原告和其他集体诉讼成员额外支出了航空货运服务费。慑于美国反垄断法的威力和众多原告巨额索赔的压力,上述被告中的德国汉莎航空公司、汉莎货运航空公司、瑞士国际航空公司(以下简称“汉莎”)主动与原告所代表的和解集体达成《和解协议》,以同意支付 8500 万美元,协助原告向其余被告提起索赔诉讼为条件和解集体诉讼。详情请见附件1。
根据以上做法,已有相关组织委托我国律师所协同美国、加拿大的律师所参与反垄断集体诉讼或通过和解索回航空公司通过垄断多收的燃油及其它附加费。
为此,请各需要索赔的会员单位在
协会联系人:林艳璐 徐阳 靳向军
电话:26812752、26812751、26812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