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港航界同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法,交通部为保障无船承运业务市场有序竞争,加大了对无船承运人市场的管理力度。目前,国际班轮公司及无船承运人在经营中仍存在一些疑惑及问题,就此,深圳市货代协会拟于11月9日(周五)在深圳召开无船承运业务讲解会。届时,请交通部水运司领导就相关问题进行详尽准确解答。
主讲嘉宾:交通部国航处:熊伟处长
主讲议题:加大管理力度,促进无船承运人市场健康发展
小议题包括 * 国际班轮公司怎样认定无船承运人的有效订舱资格
* 一级货运代理与NVOCC的区别
* 没有取得NVOCC资格而开展NVOCC业务,
将面临怎么的法律后果
* 国际班轮公司能否接收异地NVOCC订舱
* 一级货运代理可否代表货主订舱
* 一间NVOCC公司可否备案几份提单
* 美国航线上,发货人与收货人,如果都是货运代理,
是否都需要取得中国NVOCC资格
* 散货拼箱业务者,是否也需要取得NVOCC资格
* 国际班轮公司与国外买家签定运输合同,其国内的订舱代理
是否也需要取得NVOCC资格
时 间:2007年11月9日下午14:00—17:00
地 点:深圳市东方银座二楼北京厅
(地铁在竹子林一站下,经B出口,到达目的地)
主办单位:深圳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
《深圳船务》周刊
会 务 费:RMB300元/人
请将会务费汇入以下帐号(或可在现场交缴)
1,深圳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
开户行:招商银行新时代支行
帐 号:2281116810001
2,深圳市船务广告有限公司
开户行:深圳市工商银行红围支行
帐 号:4000021209200137407
联 系 人:深圳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 联系人:张红 靳向军
Tel:0755 -- 26812751/26812750
《深圳船务》周刊 联系人:张莉莉 刘丹丹
Tel:0755 – 82288387 82288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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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1、席位有限,敬请来电或回执预约,并将回执回传。
2、请带足名片,以便交流,为节约他人时间,请勿迟到,谢谢合作!
深圳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
2007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