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据《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管理规定》销售代理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有“至少三名取得航空运输销售人员相应业务合格证书的从业人员”,应广大会员的要求,我协会特在近期举办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岗位合格证书的培训与考试。请有需求的会员单位在1月30日前将报名回执表传真或电邮至协会,培训具体时间、课程安排及其他相关内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 26812750 、26812751 、26812752
传真: 26812753
E-mail: siffa@siffa.org.cn
深圳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
2005年1月10日
附:报名表
请尽快将报名表传真或电邮至协会 Fax:26812753 E-mail:siffa@siffa.org.cn | ||||
公 司 名 称 |
| |||
参加者姓名 |
性 别 |
职 务 |
电 话 |
手 机 |
|
|
|
|
|
|
|
|
|
|
|
|
|
|
|
注:如有其他培训需求或培训意见可一并发送给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