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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度中国国际货运代理百强排名”活动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04-03-16浏览量:308
“2003年度中国国际货运代理百强排名”活动通知

由《国际商报》和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共同主办、曦发国际货运物流咨询(北京)有限公司策划的“2003年度中国国际货运代理百强排名”活动,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备,现在正式举办。

随着中国整体经济、特别是对外贸易的迅猛发展,作为外贸重要环节的中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进入了快速成长的黄金阶段。而另一方面,由于中国对WTO有关市场开放承诺的最后期限日益临近,本土的货代企业也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在这种背景下,开展“2003年度中国国际货代百强排名”活动,有助于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摸清“家底”,把握企业动态,从而制订出符合国情的发展战略,促进货代行业的健康成长并实施有效的管理;同时,国内企业也能够通过排名活动了解行业的整体现状,分享排名成果,并据此制订或调整企业近、中、远期的战略和目标,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此次排名活动是中国货代行业有史以来的第一次,主办单位事先对活动方案进行了充分酝酿,并与部分货代企业相关人员进行了座谈,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力求使排名结果能够客观地反映货代行业的真实情况,并为企业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和服务。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使“百强排名”得到社会的认可,并在不断完善的基础上长期办下去,成为中国货代行业的“风向标”。

本次排名活动将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组委会真诚希望国际货代公司积极参与排名活动,并以此为契机,推动整个货代行业持续、健康地向前发展,使中国的货代企业不断做大、做强!

此次排名活动得到了政府主管部门——商务部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为了确保排名活动的顺利进行,主办单位特别成立了“2003年度中国国际货运代理百强排名”组委会,名单如下:

名誉主任:
刘拥军——国际商报社社长
        罗开富——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会长

主任:
李红梅——国际商报社社长助理
       
副主任:
李力谋——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张钰梅——《国际商报》物流周刊主编
朱龙君——曦发国际货运物流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
                
        秘书长:
                李力谋——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兼)
副秘书长:
杨国宁——曦发国际货运物流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本次排名活动遵循“自愿参加、自行申报、自己负责”的原则。排名结束后,组委会将对照参与排名活动的公司上报的货代年审材料进行复查。

现就国际货代“百强排名”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与排名活动的货代公司的资质要求:

1、 参与排名活动的公司为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各类国际货代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公司以及外商独资公司等;
2、 参与排名活动的公司须经商务部审批并获得《国际货运代理批准证书》;
3、 公司成立三年以上(含三年,即2000年12月31日以前成立);
4、 性质为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货代公司不参与“百强排名”;
5、 中外合资货代公司,如果外方股份在50%以上(含50%),可以单独参与排名活动;
6、 有限责任公司,如果控股方(绝对控股或大股东)参与排名活动,则该有限公司并入控股方作为同一主体参与排名。

                注1:参与排名活动公司的海外分支机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香港、澳门的分支机构也在此列)的营业额不计入参与排名公司的国际货运代理主营业务营业额或公司总营业额;
                注2:如果某公司自身并无《国际货运代理批准证书》,但其子公司或控股公司持有《国际货运代理批准证书》,且该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又拥有持有《国际货运代理批准证书》的分公司、子公司或控股公司等,则该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将成为此次“百强排名”活动的主体公司,而某公司自身不能参加排名。
例如,中海集团没有《国际货运代理批准证书》,所以不是货代公司,不能参加“百强排名”活动,但中海物流持有《国际货运代理批准证书》,且中海物流又拥有持有《国际货运代理批准证书》的分公司、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则中海物流就是参与排名的主体公司,其拥有《国际货运代理批准证书》的分公司、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全部并入中海物流一起参加排名活动而不单独参与排名。


二、 排名活动的主要依据

1、 市场规模:国际货运代理主营业务营业额;
2、 经济规模:公司总营业额;
3、 职工人数。

注:排名活动所依据的数据全部为2003年度的数据。

三、 排名项目

1、 国际货运代理综合实力百强排行榜
以“国际货运代理主营业务营业额”、“公司总营业额”和“职工人数”三项指标加权平均的方法得出参与排名活动的公司的分值,从高到低排出前100名。
三项指标具体权重分配如下:“国际货运代理主营业务营业额”占70%,“公司总营业额”占25%,“职工人数”占5%。
2、 国际货运代理营业额百强排行榜
以“公司总营业额”为依据,由高到低排出前100名公司。
3、 国际海运五十强排行榜
以国际海运业务营业额为依据,由高到低排出前50名公司。
4、 国际空运五十强排行榜
                                以国际空运业务营业额为依据,由高到低排出前50名公司。
5、 国际快递十强排行榜
                        以国际快递业务营业额为依据,由高到低排出前10名公司。
6、 国际陆路运输十强排行榜
                                以国际陆路运输(包括铁路和公路运输)业务营业额为依据,由高到低排出前10名公司。


四、 排名数据项(详见附件)

1、 市场规模数据项: 
参与排名活动的公司(包括全部持有《国际货运代理批准证书》的分公司、子公司和控股公司等,但不包含海外分支机构)各项国际货代业务(包括海运、空运、快递和陆路运输)的单项营业额、单项货运量、其他货代相关业务营业额和货代主营业务营业额合计。
2、 经济规模数据项:
参与排名活动的公司(包括全部持有《国际货运代理批准证书》的分公司、子公司和控股公司等,但不包含海外分支机构)全部业务的总营业额。
3、 职工人数数据项:
参与排名活动的公司所有(包括全部持有《国际货运代理批准证书》的分公司、子公司和控股公司等)在册(正式)员工。

                注1:参与排名活动的公司的最终上报材料为加盖公章的“2003年度中国国际货运代理百强排名”数据收集详表(见附件);
注2:上报截止时间为2004年3月31日。





五、 媒体宣传

《国际商报》等一批专业报刊、杂志和网络媒体以及CBN(澳门)卫星电视台等传媒将自始至终关注“2003年度中国国际货运代理百强排名” 活动并公布排名结果;CBN还将与有合作意向的企业共同制作电视专题片,以帮助企业进行产品、服务及企业文化的宣传和推广。

作为商务部主办的、在中国经济贸易领域具有广泛影响的《国际商报》,将在排名结果公布当天特别推出“2003年度中国国际货运代理百强专刊”,以多版面集中报道、重点宣传有关上榜公司,力求达到突出国际货代行业百强明星的冲击效果,扩大上榜公司的社会影响,提高其在货代行业的声望。

        注:2004年3月6日的《国际商报》将刊登有关“百强排名”的《通知》、《须知》和《数据详表》等文件;同时,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主办的内刊《货代园地》、协会网站(http://www.cifa.org.cn) 以及其他专业媒体也将刊载有关排名活动的文件。如有货代公司因故未能收到“百强排名”组委会寄送的材料而又有意参加排名活动,可参阅上述媒体的相关信息并填写由报刊、杂志剪下或由网站下载的《数据详表》(请注意加盖公章),组委会同样认可其有效性。


六、 排名结果公布

预计2004年5月份在北京召开“2003年度中国国际货运代理百强排名”新闻发布暨颁奖会,届时将公布各项排名结果;商务部有关领导将出席会议并向上榜公司颁发锦旗、奖牌。各种媒体将进行同期报道。


七、 组委会工作组联系方式

“2003年度中国国际货运代理百强排名”组委会的办公地点设在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所属的曦发国际货运物流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四区15楼  中国五矿大厦1009室
邮编:100101
电话及联系人:(010)6491-7234或6491-6666转1016      傅强先生
    (010)6495-6723或6491-6666转1009      梁超先生
传                真:(010)6497-0566
电子邮件地址:cifa1009@hotmail.com, guoningy@126.com


    “2003年度中国国际货运代理百强排名”组委会
2004年3月4日

参与“2003年度中国国际货运代理百强排名”活动须知
一、 本次排名活动遵循“自愿参加、自行申报、自己负责”的原则;请在“详表”上加盖公章后上报到组委会;排名结束后,组委会将对照参与排名活动的公司上报的货代年审材料进行复查,如果发现上榜公司提交给“百强排名”组委会的数据与年审材料有较大出入且无法做出合理解释的,则有关公司的排名将被取消并予以公布;
二、 如果参与排名活动的公司(主体公司)的下属分支机构(包括子公司、分公司及控股公司)也具有商务部核发的《国际货运代理批准证书》,请按《通知》要求将有关数据合并到参与排名活动的公司(即主体公司)的相关数据项并提交合并后的“详表”;
三、 参与排名的公司不得对营业额和货运量等进行重复计算,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
四、 如果参与排名的公司有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请随“详表”一并提交;
五、 2004年3月6日的《国际商报》将刊登有关“百强排名”的《通知》、《须知》和《数据详表》等文件,同时,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主办的内刊《货代园地》、协会网站(http://www.cifa.org.cn) 以及其他专业媒体也将刊载有关文件。如有货代公司因故未能收到“百强排名”组委会寄送的材料而又有意参与排名活动,可参阅上述媒体的相关信息并填写由报刊、杂志剪下或由网站下载的《数据详表》(请注意加盖公章),组委会同样认可其有效性;
六、 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04年3月31日。上报形式为信函。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四区15楼  中国五矿大厦1009室
收 件 人:“2003年度中国国际货运代理百强排名”组委会
邮    编:100101
信函以寄出地邮局盖章日期为准,晚于截止日期发出材料将失去参与排名的机会。
七、 此次“百强排名”是一项独立的活动,并不能替代货代年审工作。“百强排名”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按时提交所需的材料。
八、 组委会联系方式:
电话及联系人:(010)6491-7234或6491-6666转1016      傅强先生
   (010)6495-6723或6491-6666转1009      梁超先生
传        真:(010)6497-0566
电子邮件地址:cifa1009@hotmail.com, guoningy@126.com

“2003年度中国国际货运代理百强排名”组委会
200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