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动态Association dynamics
关于交通部调查NVOCC执行情况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03-06-03浏览量:475
各会员单位:
交通部水运司近日通知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协助收集各企业对无船承运业务管理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进一步完善有关措施和手段;我会受中国国际货代协会的委托收集深圳市各企业的意见。
交通部通知摘要如下:
为进一步做好无船承运业务管理工作,解决企业在业务活动中的具体问题,为企业经营者创造更规范的市场经营环境,就以下问题请大家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
1、进一步加强对无船承运业务市场监管的建议;
2、无船承运经营者存在哪些需要政府部门直辖市解决的问题;
3、进一步完善无船承运管理制度的建议;
4、无船承运业务管理制度对于规范航运市场秩序、保护有关各方正当权益的作用的评估。
《海运条例》“实施细则”3月1日起开始实施,我协会希望大家根据工作中的实际情况,积极配合此项调查,最后中国国际货代协会将根据大家的反馈给交通部提交正式报告,从而达到保护每位会员企业的利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目的。
请大家将反馈意见在6月10日前报(以E-mail形式)深圳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
联系方式:26839200,电子箱件地址:siffa@siffa.org.cn
特此通知!
深圳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
200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