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区各考生:
2008年度国际商务单证员全国统一考试将于2008年6月15日举行(报名网址:http://www.icd.net.cn)。深圳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www.siffa.org.cn)从2005年就被批准为“全国商务单证员培训考试中心”的深圳考试点及培训点,协会根据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关于在全国开展国际商务单证员培训与考核认证工作的通知》([2004]外经贸企协字第60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试目的及原则
全国国际商务单证员统一考试主要是测试应试者从事国际商务单证工作必备的业务知识和能力。
全国国际商务单证员统一考试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全国统一报名、统一收费标准、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发证的方式进行。
2、报名考试条件
(一)具有一定的国际商务单证实践经验或已接受过国际商务单证业务培训的从事国际商务单证业务的在职人员。
(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有志从事国际商务单证工作的求职人员或在校学生。
(三)参加2007年我会组织的全国国际商务单证员统一考试未获得通过的人员。
3、考试方式
考试以闭卷笔试答题方式进行。部分试题为客观性试题,考生应试时用2B铅笔将选定的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考生必须按要求正确填涂答题卡,未按规定填涂的不得分。主观题则由考生按试卷要求作答。
4、报名时间、方式和收费标准
(一)2008年3月17日全国国际商务单证员统一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及考试确认手续。报名网址:全国国际商务单证考试中心:www.icd.net.cn,网上报名及确认缴费时间为3月17日至5月18日。
地点:深圳市蛇口南海大道招商发展中心309,113,K113,328,329招商发展中心下车即到)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手续,逾期未办理报考资格确认者不能参加考试。
(二)确认报考资格时,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全国国际商务单证员考试报名表》,并交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蓝底彩色证件照3张(用于报名表、准考证主证和合格证书,经考试不合格者照片不予退还)。证件不全或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手续。
(三)考生报考资格被确认后,应交纳考试费,每科80元,两科共160元,另外每科需交纳报名费20元。因故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四)其他事项,请考生随时关注全国国际商务单证员考试中心网站及深圳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网站(www.siffa.org.cn)公布的信息。
5、考试时间:2008年6月15日(星期日)
上午: 9:00—11:00 国际商务单证基础理论与知识
下午:14:00—16:00 国际商务单证操作与缮制
6、参加2007年6月17日全国国际商务单证员考试一门不合格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本次的单科考试。
电话:26812750 传真:26812753
地址:深圳市蛇口南海大道招商发展中心309室